2013年1月16日,冯文广,作为河北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大李庄村委会签订了《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自那时起,武某中便一直在我公司负责前期手续的办理。经过数年的努力,截至2016年10月,我们已投入七百余万元,并成功获得了鹿泉区、石家庄市规划局的规划批复。
然而,2016年8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平静。在冯文广因病住院的脆弱时刻,黄某民却趁机徇私舞弊,与他的表哥武某中勾结,擅自将项目合作方更换为河北宏汉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冯文广和骏昌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黄某民与武某中编造了冯文广已将项目转让给武某中的谎言,并声称骏昌公司已向武卫中出具了“因资质问题,将大李庄旧村改造项目变更为河北宏汉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进行”的声明。
为了接手这一合作项目,武某中仓促地成立了宏汉阁公司。这家公司在2016年9月29日才登记成立,10月20日才开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而10月21日才取得营业执照。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2016年10月15日,这家公司就已经与大李庄村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宏汉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正是武卫中。甚至在2016年年底与冯文广通电话时,黄爱民仍然坚称大李庄并没有与任何人另签协议。
黄某民与其表哥武某中的行为,无疑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徇私舞弊。他们隐瞒事实、相互配合,以谋求个人私利。而在2014年2月25日,骏昌公司与大李庄村委会签订的《土地赔付合同》中,黄某民再次展现了他的贪婪。他要求骏昌公司将约定的18亩土地上附着物的赔付款35万元转账至他指定的刘某个人卡上。令人震惊的是,这笔款项并未转至村委会账户,黄某民仅私下赔付了村民4万多元,而余款30多万元则不知去向。
面对这一连串的违法行为,冯文广多次向鹿泉区公安局、纪委以及石家庄市纪委实名反映情况。终于,在2023年3月份,鹿泉区纪委和区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然而,专案组与举报人谈话至今一年多,但迟迟不给立案,背后是否有灰色内幕令人质疑。因此,我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重视,对黄某民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为亲属谋私利以及截留挪用土地赔付款的行为进行督促查处。这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义,更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