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检察院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送法进校园活动
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旨在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呼吁全社会总动员,努力为孩子们创建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今年3月25日是国家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更好的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构建和谐平安校园,3月22日,莘县人民检察院“未小来”法治宣传团成员走进东鲁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带来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吗?”“假如你遇到这样的行为,你首先会怎么做?”活动中,检察干警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受到校园欺凌的表现”“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欺凌者带来的伤害后果”以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校园欺凌案件的背后的家庭、自身成因,以及产生的伤害后果,同时结合法律规定,让同学们直观感受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引导广大青少年“既不能做沉默的受害者、冷眼的旁观者,更不能做霸凌者”。
为了让课程更加生动有趣,检察干警通过随即问答、情景小模拟等形式与同学们开展互动,并将“未小来”制作的系列文创产品作为“奖励”赠送给现场参与互动的同学,活动现场气氛浓厚,同学们学习热情高涨。
讲座结束后,检察干警为学生留下了“课后作业”,鼓励大家撰写心得体会及制作手抄报,把“课堂”知识转化为内在守法准则,并为在场学生发放了预防校园欺凌宣传页。同学们在现场表示,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和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遇到校园欺凌后会及时寻求家长、老师、警察的帮助,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一次安全教育,学生就多一份安全保障”。莘县检察院将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一如既往抓好“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切实提升县域内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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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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