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了国家基础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的基础和前提下,国家教育部《行动计划》确定了如下行动的目标。
“2023年启动,有组织地持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深化改革。至2027年,形成配套性的常态长效实施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深入实施新课程的典型区域和学校;总结发现一批教学方式改革成果显著、有效落实育人要求的教育教学案例;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形成新气象。”
行动目标首先确定了达成目标的期限是从2023 年启动到2027年。有了需要达成具体目标的期限,才可能依据目标和期限制定相应的计划。
《行动方案》定了三大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形成配套性的常态长效实施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深入实施新课程的典型区域和学校。”这一目标是形成常态机制,培育典型区域和学校,以利于做好今后长期普及和推广。
第二个目标是“总结发现一批教学方式改革成果显著、有效落实育人要求的教育教学案例。”这一目标是总结成果和具体案例,以利于用实证和事实促进观念的转变和行动参照。
第三个目标是“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形成新气象。”这一目标是达成学与教行为深刻变化,并形成学与教的新氛围和新气象,由此来保证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以适应未来的社会和环境。
要在未来四年多的时间内达成这三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目标,就必须要有具体的目标任务的落实来加以保证,还要有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措施。
作者:家学堂(仁和微校校长)
责编: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