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司铃云)近日,河南省修武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拖欠抚养费案件,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家住修武县郇封镇的薛某与妻子金某经法院调解离婚,按协议约定,双方婚生女薛某倩、子薛某恒随父亲薛某共同生活,母亲金某承担子女抚养费每月800元,直到年满18岁。2020年6月起,金某停止给付抚养费。2021年1月,薛某倩和薛某恒向修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遂立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了解到,作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薛某,一人带俩孩子,里外一把手,无人帮衬,不能远赴南方打工挣钱,只能在本地断断续续打零工,收入低且不稳定。被执行人金某曾因2016年、2017年、2019年三次拖欠抚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抚养费不能按时支付,两个孩子的日常生活支出和学习费用就显得捉襟见肘,长此下去势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想到此,执行干警找到金某,给其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强化法律意识,克服困难,履行做母亲的义务,若拒不给付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执行干警入情入理的话语深深打动了金某,在亲情的感化和法律的威慑下,幡然悔悟的金某于1月17日将凑齐的4800元抚养费交到了执行局,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10天。
当薛某倩、薛某恒的法定代理人薛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抚养费时,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拖了半年的钱要了回来,这下孩子们可以添件新衣服过年了,节后开学的资料费也有着落了。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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