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浩) 2021年1月2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的违法人员李某(男,35岁,新安县石井镇人)。经查,李某为申请大额贷款,找人“代刷银行卡流水”,结果对方竟用其银行卡从事裸聊诈骗“洗钱”活动。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惩戒。
事情还得从一名女子陷入裸聊说起,受害人田某(女,江苏人)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因交友不慎,和网友裸聊,被对方录下不雅视频,敲诈勒索9000元。 江苏警方立案后,侦查发现这9000元资金都流向了新安籍男子李某的一张中国银行银行卡上。
2021年1月20日,新城派出所接到县局反诈中心转来江苏警方的协查线索,遂将李某传唤到案,经讯问,李某竟然对案件情况和这笔银行流水浑然不知。 “我真的没有裸聊,更没有诈骗别人。我只是昏了头,才把自己的银行卡寄给别人…”李某委屈地说。原来,李某急需一笔大额贷款,就在网上结识一个自称是网络贷款公司信贷员,对方称只要有足够的银行卡流水就能办理到大额贷款,并称可以帮忙“代刷流水”。李某便办理了一张中国银行银行卡、连同U盾一起寄给了对方。不料,对方竟然拿着他的银行卡做起了诈骗的勾当。
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做出对违法人员李某的惩戒决定,李某5年内办不了银行卡,不能网购,甚至连线下刷手机付费都成了奢望,而这一切都因为李某违规“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李某悔不当初,回想自己办银行卡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就曾再三告知李某:银行卡只能个人使用,严禁出借、出租、出售,并让其签署告知书。但事后李某轻信网贷,仍违规将自己的银行卡转交他人使用,最终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工具,自己也吃到了被惩戒的苦头。
警方提醒: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一旦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利用,办卡人将面临严重的信用惩戒,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而且5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用不了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