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飞 陈龙) 2021年1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刑事罚金案件,扣除前期扣划的2万元,剩余5万余元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王某家属主动交纳完毕。
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灵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51020元,予以追缴。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缴纳罚金,直至刑满释放依然未按期缴纳。灵宝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程序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有2万元存款,便第一时间进行冻结并扣划。后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王某无工作且身患疾病,于是对其家属多次释法明理,且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多次上门释法,王某家属主动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交到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