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聪 董滨)“我错了,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 “我很后悔,也反思了很多,以后会遵纪守法的。”
1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灵宝市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16名被告人悔罪的声音接连不断。
原来,被告人冀某某等16人因盗窃矿石被公诉机关起诉至灵宝法院,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且年龄普遍偏大。为方便诉讼及严格管控新冠疫情,刑事审判庭将庭审“搬进”了看守所。庭审中,审判员田伟民详细核实各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其权利义务,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同时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他们从这次犯罪行为中吸取教训、好好改造,今后不要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16名被告人纷纷保证今后会通过合法途径谋生,于是,有了文章开头一幕。该案当庭宣判,实现了高效审判和普法教育的“双赢”。
据悉,在灵宝市看守所成立之初,灵宝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与看守所协调,将巡回法庭设置在看守所内,既可以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实现网络庭审,又能在看守所进行实地庭审,极大程度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在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该院刑事审判庭将继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多措并举助推刑事审判、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平安和稳定。
【编辑 赵萌阳】